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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掖市舉行《張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新聞發布會
來源:張掖市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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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04日 09:24
文明行為與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也體現了城市特色。張掖市第一部精神文明建設領域的地方性法規《張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11月2日,《張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在張掖市人民政府新聞發布廳召開。市委宣傳部副部長陳天佑,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曹國虎參加并介紹《條例》相關內容。市創城辦副主任周曉武,市司法局副局長趙靜,市城管執法局副局長白雪,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蘭志就頒布《條例》的相關情況回答記者提問。
發布會介紹了《條例》出臺的背景、必要性和制定的依據、過程。據悉,《條例》由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于今年8月5日表決通過,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于今年9月23日批準?!稐l例》共三十條,從內容上分為總則、行為規范、倡導鼓勵、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六個部分,重點針對不文明行為的表現形態和市民反映比較強烈、意見比較集中的不文明現象,從保護生態環境、維護公共場所秩序、愛護公共衛生、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養犬、維護社區文明和促進鄉村文明、構筑誠信體系、培養綠色健康生活方式等十個方面對需要遵守和禁止的行為作了規范。
當前,張掖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處于攻堅階段的關鍵時刻,該條例的頒布實施,對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鞏固文明城市創建成果提供了法制保障,為引導和規范不文明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并對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促進市民文明習慣養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促進《條例》實施,張掖市將集中開展系列學習宣傳活動,全面提高市民群眾知曉率和參與度。(張掖市融媒體中心記者 王麗蓉)